為進一步加強鐵路安全管理,保障鐵路建設、運輸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39號),現就鐵路用地范圍外劃定新建城際鐵路聯絡線一期工程安全保護區公告如下:
一、劃定范圍
新建城際鐵路聯絡線一期工程(河北段)廊坊廣陽區內安全保護區范圍如下:
序
號 |
基本情況 |
線路起止里程 |
自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鐵路橋梁外側起向外距離(米) |
線路
名稱 |
省市 |
區縣
名稱 |
起止里程
長度(千米) |
線路 左側 |
線路 右側 |
附注 |
1 |
城際聯一期 |
廊坊市 |
廣陽區 |
DK13+299-DK15+293 |
10 |
10 |
|
2 |
城際聯一期 |
廊坊市 |
廣陽區 |
DK16+451-DK16+499 |
10 |
10 |
|
3 |
城際聯一期 |
廊坊市 |
廣陽區 |
DK18+315-DK21+855 |
10 |
10 |
|
4 |
城際聯一期 |
廊坊市 |
廣陽區 |
DK21+855-DK27+501 |
15 |
15 |
|
二、管理規定
新建城際鐵路聯絡線一期工程(河北段)鐵路沿線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在鐵路安全保護區內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禁止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燒荒、放養牲畜、種植影響鐵路線路安全和行車瞭望的樹木等植物。
(二)禁止向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排污、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鐵路安全的物質。
(三)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等設施,取土、挖砂、挖溝、采空作業或者堆放、懸掛物品,應當征得鐵路運輸企業同意并簽訂安全協議,遵守保證鐵路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施工安全規范,采取措施防止影響鐵路運輸安全。
(四)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既有建筑物、構筑物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后仍不能保證安全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拆除。
(五)其他事項按照國務院《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三、法律責任
凡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單位或個人,由有關部門依法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