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貫徹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政發〔2021〕4號)、《廊坊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廊政發〔2021〕2號)有關要求,區政府印發了《關于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廊政發〔2021〕2號),現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5月19日,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決定從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同時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加大改革試點力度。為確保“證照分離”改革順利啟動、落地見效,6月17日,國務院辦公廳召開全國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動員培訓電視電話會議,對“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明確了改革要求。
6月30日,省政府印發了《關于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冀政發〔2021〕4號),8月17日,市政府印發了《關于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工作方案》(廊政發〔2021〕2號),區政府決定由區行政審批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司法局和區發改局共同牽頭負責,在全區范圍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我區認真研究起草了《工作方案》,在廣泛征求區有關部門、各鎮(辦事處)、街道辦事處、廣陽經開區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工作方案》于2021年8月18日以區政府名義印發實施。
二、主要內容
《工作方案》包含總體要求、大力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強化改革系統集成和協同配套、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保障措施等5個部分。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font>工作方案》明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統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圍和更多行業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區范圍內實施。
第二部分,大力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font>工作方案》明確,在全區范圍內嚴格落實523項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級我省地方性法規設定的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的改革方式。我區作為自由貿易試驗區大興機場片區(廊坊區域)所在地,一并執行《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自由貿易試驗區版)》。
一是直接取消審批。為在外資外貿、工程建設、交通物流、中介服務等領域破解“準入不準營”問題,在全省范圍內取消68項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增加取消14項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在全省范圍內取消的68項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中,涉及我區行政許可事項直接取消的為7項;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大興機場片區(廊坊區域)及廣陽區直接取消的17項中,涉及我區行政許可事項直接取消的為7項。取消審批后,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
二是審批改為備案。為在貿易流通、教育培訓、醫療、食品、金融等領域放開市場準入,在全省范圍內將15項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為備案管理,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增加15項中央層面設定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為備案管理。在全省范圍內改為備案管理的15項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中,涉及我區行政許可事項改為備案管理的為5項;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大興機場片區(廊坊區域)及廣陽區改為備案管理的19項中,涉及我區行政許可事項改為備案管理的為3項。審批改為備案后,原則上實行事后備案,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
三是實行告知承諾。為在農業、制造業、生產服務、生活消費、電信、能源等領域大幅簡化準入審批,在全省范圍內對37項中央層面設定、4項省級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點增加40項中央層面設定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在全省范圍內實行告知承諾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中,涉及我區行政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的為15項;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大興機場片區(廊坊區域)及廣陽區實行告知承諾的46項中,涉及我區行政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的為16項。
四是優化審批服務。對15項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下放審批權限,便利企業就近辦理,涉及我區行政許可事項3項。對256項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精簡許可條件和審批材料,減輕企業辦事負擔,涉及我區行政許可事項23項。對140 項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優化審批流程,壓減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涉及我區行政許可事項19項。對18項設定了許可證件有效期限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取消或者延長許可證件有效期限,涉及我區行政許可事項2項。對13項設定了許可數量限制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取消數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寬數量限制并定期公布總量控制條件、企業存量、申請排序等情況,涉及我區2項。
第三部分,強化改革系統集成和協同配套。從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推進電子證照歸集運用、加強信息系統配套支撐、統籌推進“證照聯辦”改革、堅持依法推進改革等6個方面,制定了具體的政策措施,保障改革的順利推進。
第四部分,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結合我區“審管分離”實際,從適應改革要求明確監管責任、根據改革方式健全監管規則、結合行業特點完善監管方法等3個方面,對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明確了責任,提出了具體要求。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從健全改革工作機制、抓好改革實施工作、強化改革宣傳培訓等3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三、出臺意義
《工作方案》的出臺是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重要舉措,將促進更多市場主體辦證難問題得到緩解、創新創業活力有效釋放,為打造我區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奠定了堅實基礎。
政策文件:http://guangyang.gov.cn/html/zwgk/zjzf/zhengfuwenjian/2021/0831/18148.html